5月14日,出席市内源性经济工作会议的每一位企业代表,人手拿到了一份《政策汇编》。这份超万字、42页纸的汇编内,包含了《关于引导民营资本发展实体经济的实施意见》、《东莞市关于鼓励和支持企业兼并重组的暂行办法》、《东莞市中小微企业转贷应急资金管理暂行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等三项政策。
据市政府相关人士透露,出台这一系列政 策的目的只有一个,就是要进一步激发民营资本活力,鼓励民营资本扎根本土,深耕实体经济,实现我市经济转型发展新跨越。出台政策是开始,送出政策是关键, 关键是要企业用到政策、用好政策。同时,各企业也要积极创造条件运用政策,把好政策用到自身的发展上。
设立“科技创新券”补助金
对于中小创新型企业来说,我市将设立“科技创新券”补助资金,市财政每年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,科技企业持券向新型研发机构购买科技成果、技术创新服务以及研发设备时,可按券面金额抵销最高50%的费用,每家企业每年可获发放额度最高为50万元。
设立孵化载体建设补助资金
对于初创企业,我市将设立孵化载体建设补助资金,对经市认定的孵化器、加速器和科技园区,按照建设投资总额的25%给予最高1000万元的资助,加快形成全过程、全要素的孵化培育生态链。
孵化载体被认定为国家级孵化器、国家级孵化器培育单位的,再分别给予其经营管理机构300万元和100万元一次性奖励。
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奖100万
对经认定的大型骨干企业,年主营业务收入10亿元、50亿元和100亿元的,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、200万元和300万元的奖励;在承担“机器换人”、“信息化专项”等市经信局执行的市级财政资助项目时,资助比例和限额可分别按照原有资助基准上浮30%;自认定3年内年主营业务收入首次超过 50亿元、100亿元、500亿元和1000亿元的,由市财政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、100万元、500万元和1000万元的奖励。
出资1亿元设立首期转贷应急金
此外,我市将安排1亿元专项资金设立首期转贷应急资金。根据转贷应急资金使用和企业需求情况,采取滚动支持、逐步增加的原则,扩大资金规模,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。视资金运营情况,通过市财政加拨付专项资金,各镇街(园区)按1:1比例出资,增加资金规模。条件成熟时,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共同参与,并在收入分配时给予适当倾斜。